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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2008年台北國際電子展」贊助項目
(一)目的:為增加廠商曝光機會,於展覽期間開放各種宣傳及推廣管道,使參展廠商獲得最大參展效果。
(二)開放贊助項目及金額: 詳如附件1。
(三)贊助辦法:
1.申請原則:依申請表的收件時間先後為錄取順序之重要考量 (即先申請先審核),主辦單位並保有最終決定權及分配權。
2.申請期間:即日起至97年7月31日止,額滿即停止受理。
3.申請方式: 請填妥申請表(附件2)後傳真予承辦人。
(四)其他規定:
1.主辦單位如因故於製作前取消某贊助項目,廠商已繳交該贊助項目之費用將全額退還,惟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要求賠償。
2.主辦單位將以傳真通知錄取廠商繳交總贊助金額,逾期未繳款者,將視同自動放棄。
3.基於安全與整體性之考量,由廠商贊助項目均需由主辦單位之合約廠商承作。
4.每一贊助項目原則以一設計圖為限,若需換不同之設計圖,將酌收製版費。
5.贊助廠商廣告設計圖需經主辦單位核可,並於97年7月31 日前提交圖檔完稿(不同的檔案請存在不同的光碟片,以一個完稿存一片光碟片為原則)。
6.圖檔規格:photoshop 檔,300dpi 以上解析度,輸出版面大小需符合贊助面積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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