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「2008年台北國際電子展」
補助參展廠商邀請國外買主專案 常見問答集FAQ
Q:除了依攤位數分配可申請的補助名額之外,出口實績跟設計獎的條件為擇一計算,還是兩項皆符合則增加兩名買主?
A:兩個條件分別計算,即若廠商兩項條件都符合的話,最多可增加4位名額。
Q:洽邀的買主有資格限制嗎?(例如:年進出口金額或營業額,或只要是與本公司有長期訂單的重要買主或有潛力的買主即可)
A:受邀對象需為外國籍且具採購實力,其它沒有限制。惟本會駐外辦事處將查證該買主所屬公司是否為相關產業,以及該公司是否仍營運中。
Q:全部補助名額共多少?
A:本展提供700個名額供廠商申請,名額十分有限,額滿提前截止申請。
Q:本公司擬邀請的買主,已經被別家廠商先申請,本公司可以申請補助同一家公司另一位買主嗎?
A:不可以。同一家外國公司僅能接受一家廠商補助。
Q:補助的買主對象以公司為主,還是個人為主?可以將本公司補助名額用於同一家公司二位以上買主嗎?
A:以公司為主,原則上補助一家公司(外商)一名買主,惟廠商如有需要,亦可提供同一家公司其他買主的名單,我們將轉請當地駐外辦事處代為邀請。
Q:大陸人士也算國外買主嗎?可以申請補助嗎?
A:算,也可以申請補助。但本會並不協助辦理來台簽證,請廠商留意大陸人士來台簽證問題。
Q:本公司已經申請買主補助,但因客人臨時不能前來,可以更換補助另一名買主嗎?更改的手續為何?
A:(1)本會尚未進入審核程序前,廠商可逕行上網修改擬洽邀之買主資料。
(2)若已進入審核程序,在尚未通知審核結果前,網站上無法修改買主資料的,請e-mail至 taitronics@taitra.org.tw 通知本會更改。
(3)若已經審核通過並發出核覆通知,則不能更改買主資料,必須刪除該名買主的申請,另行重新申請。(惟若重新申請時間已超過截止日期或名額已滿,則恕無法接受申請)。
Q:若實際來台參觀的買主與本公司申請並經貴會核准的買主不同,但屬同一家公司,仍可以接受補助嗎?
A:不可以。實際來台參觀買主必須與申請/核准時同一人。
Q:接受補助之買主的買主證是否可由申請廠商事先代領?
A:不可以。買主須親自到登錄櫃檯領取買主證,以確認該買主有前來參觀,買主登錄系統沒有該買主入場紀錄者,將不補助。
Q:本公司擬洽邀的買主已被別家廠商申請,但該買主表示未被該廠商告知邀請,貴會可以協助查證該買主是否接受該廠商洽邀了嗎?
A:不可以。本會僅依廠商申請的買主資料,查核是否為電子相關買主,並不負責查證買主是否接受/同意申請廠商的邀請。
Q:飯店發票若超過1萬元,可以請補助款嗎?
A:可以。惟補助上限為新台幣1萬元。若發票金額不足新台幣1萬元,則依實際金額實報實銷。
Q:買主若住宿不同飯店,可以申請補助嗎?
A:可以。惟住宿期間需為2008年10月6日至12日。
Q:若買主先刷卡支付住宿費用,致發票抬頭為買主,正本由買主攜回公司報帳,如何取得以貴會為抬頭的發票向貴會請款?
A:如無法取得以本會為抬頭的發票,可以貴公司另行開立本會為抬頭的發票,並附上飯店開立給買主的發票影本及飯店消費明細單。
(為避免貴公司另開立發票須負擔5%營業稅,建議事先與買主、飯店溝通,由貴公司幫買主代訂旅館並支付飯店費用,以事先開立以本會為抬頭之發票。)
Q:本公司想向買主說明本補助方案,是否有英文版說明?
A:本方案係針對國內參展廠商提供優惠,僅供國內廠商申請,故沒有英文版說明。
Q:本公司忘記網路帳號/密碼,要如何洽詢?
A:請洽本會展覽處展覽三組黃美菱小姐 (電話:02-2725-5200 分機 2654)詢問。
Q:"廠商基本資料"中可以多設一組電子郵件信箱嗎?
A:不可以。目前系統只能設定一組電子郵件信箱,請廠商務必填寫負責本業務之承辦人及正確電子郵件信箱,並隨時查看是否收到核准函,若貴公司更換承辦人及電子郵件信箱,請務必通知本會修改。
Q:上網申請必須填寫的買主基本資料包括哪些?
A:買主姓名、性別、公司名稱、國別、地址、電話、電子郵件、傳真、網址。
Q:除線上申請之外,還需要提供書面資料嗎?
A:不需要。(惟請申請廠商詳細登錄買主資料)。
Q:買主電話號碼(3格欄位)填寫的順序為何?
A:電話號碼的3格欄位請依:國碼-區域碼–電話號碼的順序填寫。
Q:本公司登錄買主資料,儲存時發生伺服器錯誤或亂碼,要如何處理?
A:由於網站系統不接受特殊字元,登錄買主資料時,請盡量不要使用符號(例如 /、\、( )、'、等),否則無法成功儲存。
Q:貴會審核申請案的時間需多久?
A:本會收到廠商申請後即通知駐外單位審核,一有結果將立刻通知廠商逕洽邀買主,平均審核時間約需2個星期。
|